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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扶輪正義” 93/9/1 AM04:13 |
D3520台北劍潭社 PP Kev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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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路相挺的扶輪人聊天是件美好愉悅的事。
的確,每個人對‘愛’的認知不同,故行維護“正義”的方法互異;捍衛家人生命幸福,這種“正義”,不需理由即人人有發自內心的動力勇往直前。 捍衛個人的福祉…這種主觀認定的“正義”,得就事論事,幸可由客觀的普世價值規範。 而筆者重點要說的捍衛“扶輪正義”,其實最簡單、應最容易體悟才對。然而事偶與願違;可能最單純的,反而最容易被‘我執’所誤導,‘社會情’所牽累吧! “扶輪的正義”到底是什麼?怎樣定義呢? 首先請大家想想,扶輪是組織團體,還是‘你家開的店’? 扶輪是社會精英聚會聯誼的殿堂,還是‘你家的後花園’? 相信沒有一個扶輪社友會答錯上述兩種假設。由此可證︰ 1. 扶輪需以社長、理事會之領導為中心,廣納建言,擴大友情聯誼基石,進而促成回饋服務社會宗旨。 2. 扶輪社友之互動,宜虛心觀察求教,方可達相互資訊交流傳遞,自我學習充實、教學相長事半功倍效果。 3. 扶輪拓展影響力、回饋社會的宗旨和志業,有賴我扶輪人全力相挺護持,謙沖忍讓,才得以傳承長久,留芳百世。 要不,國際扶輪如何在明年欣迎百週年?如何能如本地區最資深扶輪人PDG Ricardo誇稱“全世界24小時陽光照耀得到的地方,都有扶輪社友正在辦理各項會議、活動”。目前不分種族、性別,近130萬扶輪社友昂然挺立於世界! 親愛的社友們,這樣論述還能接受吧? 所以扶輪社友‘愛扶輪’、‘伸張正義’的方式態度如果和上頭三項前題抵觸,那筆者實不知何謂「扶輪正義」、何來正義之有… 是問,正義的定義能‘不惜一切’嗎?團體形式主義的相互尊重、少數服從多數的遊戲規則能任你(妳)愛理不理嗎? 答案是肯定、再自然不過的。如果有人否定這些,其實也剛好證明他(她)不適合扶輪這個事事講尊重、樣樣論情理的團體! 不適合怎麼辦?自己調適自己吧!免得落得年紀≠智慧的笑柄。要不,速速離開自行了斷,至少還留得一點風骨。 真糟!有一點口不擇言…讀者放心放心,扶輪社友不會有人那麼糟糕的,因為能參與扶輪的,非領袖即專業人士,均屬社會賢達、國家棟樑、社稷砥柱,要是這類人都脫線走樣了,那這個國家社會也沒啥好留念牽掛的了; 沒有一個人是完美,或敢自稱完美的。扶輪人就是靠著這份包容相挺的意念,換得一枚小小扶輪徽章佩掛胸前的榮耀感受、並得到世人的尊崇,您說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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