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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扶輪人的 “形式的倫理”和 “鼓勵與肯定” 93/8/16 PM12:30 |
D3520台北劍潭社 PP Kev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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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文內觸及的條文與倫理精神,凱文不敢,也無力置喙,卻對文中PDG Dens數度提到「扶輪人的鼓勵與肯定」說法印象深刻,內心悸動,又忍不住為文爬格一抒己見。 筆者於社長任內,曾數次歌誦“扶輪天堂”,然,不可諱言扶輪社亦是社會之縮影,我扶輪社友能‘異於常人’,就是憑恃一份對善的執著、擴散真摯友誼的理念為動力。PDG Dens指出扶輪人應“教育與訓練社友避免使用「否定與負面言語」”!令凱文汗顏,自從筆者卸下社長職務之後,未幾,便逐漸喪失‘優雅扶輪人的特質’…。 誠然,扶輪社是一所造人的學校,是一個友誼聚會的聖殿,但社友之間或因理念不同,或因個人修為造化互異,致細故起勃谿有之,對立攻訐其他社友、藐視社內倫理,甚者,對簿公堂遺笑大方者亦曾聽聞。 扶輪“形式的倫理”和“鼓勵與肯定”,確是扶輪傳承的圭臬。辜不論所謂“形式的倫理”;有誰能否定人的一生,窮其志、力其願的,不就是爭一口氣,氣短,則渇望受到言語、形式上某些鼓勵;氣長,就更需要他人肯定或一點讚嘆仰慕的眼神,以為其繼續衝鋒陷陣、奉獻付出的動力。不然‘哇甘願來去睏’! 看倌您們說,不就是如此嗎?﹗ 扶輪社友各種相貌的付出,動機均值得肯定,卻易為一念之差,一線之隔,造成相挺支持無怨無悔,或妄自尊大、自以為是。 啊!不慎,又出言不遜!用了否定和負面言語表達心聲…歹勢歹勢∼ 是的!扶輪要長久,就不能否定、不能抵制,套句選舉語言,只能“全力鞏固領導中心”,方是可長可久的不二法門。 參與扶輪,要用‘玩’的心態;要用‘學’的精神,全存乎你我一念之間。當然‘玩’有‘玩’的規矩;‘學’有‘學’的姿態。 親愛的扶輪社友們,只要你(妳)無法完全說服自己某人是個長得醜不討喜兼講話漏風‘一無是處的大壞蛋’,那就讓他們去做他們認為對的事吧!尤其他們如有社內或地區職務在身,那我輩更得服膺“形式的倫理”,此即是我扶輪社友是否能快速提升自己成為“扶輪人”的試金石。 (註︰本文實於昨日凌晨二時三十分左右,筆者於床頭研讀完PDG Dens文章後,即起身,趁美麗愛妻熟睡之際,獨自力戰周公。幾近完成,卻按錯一鍵,全文消失得無影無蹤,相信許多社友亦有相似斑斑血淚的經驗…本文經筆者拼湊昨日思緒,總覺得遜於第一時間的感覺。但對本文內容有認同者,也請不吝給予筆者“鼓勵與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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