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見報上國際版摘自美聯社報導斗大標題:「有錢≠快樂
比別人有錢才快樂」…!
再轉述它部份聳動內容:「…你愈有錢即可能愈快樂,條件是週遭的人收入要比你低才行,還有,一旦高收入習以為常,金錢也就不能再帶來快樂。」
今日不分國內外,顯然人們的‘幸福指數’逐漸降低。縱使有溫飽、有高科技便利的生活環境,‘人’依舊不快樂;十足印證了這段報導。
筆者這陣子碰巧也苦思類似議題-
到底人要如何獲致幸福?﹗我想探討這題目更深層概念,包括環境、相處對象的影響等。基本上,個人體悟出一個答案,就是「質」!
「質」(Quality),特別指的是‘人’的「質」。
人對‘事’認知的「質」;人對待‘他人’的「質」;人遇事‘感受’的「質」;
人對‘學習’態度的「質」;人期待及對‘愛’付出的「質」…
因為每個人的「質」互異,相對其在自身修為處事方式的「質」上,也就大相逕庭。
人人均擁有自己的‘特質’,有些遺傳自家族父母,某些肇因於生活習慣中養成。
個人所受的評價標準差異,也直接反映在其受歡迎景仰或遭避之如牛鬼蛇神。
筆者加入扶輪八年餘,過程中不斷獲得良師益友與悌勵自我的機會;最可貴是清楚認知到扶輪運作的精粹
- 「自在聯誼,歡喜付出」。
「自在聯誼,歡喜付出」看似簡單理所當然,其實卻得回歸到個人「質」的層面上省視。
「不知道服從的人,就不知道如何領導!」
「不懂得珍惜的人,就不了解如何付出!」
上述,第一句是筆者某次聽演講時紀錄下來的金玉良言,第二句則是自己參與扶輪心有所感。
一個知道、重視服從的人,有朝一日登上大位,肯定會知所進退、賞罰分明,領導出來的部屬也必定是支鐵衛勁旅;懂得珍惜所有,常思感恩、感念獲得賜予的人,亦必能將心比心,在得以回饋他人或社會時,做出最適切的付出;反之,不知道服從、不懂得珍惜的人,他的行為即可能是濫用權力、恩將仇報。
稍稍不同的個人特‘質’,卻造就完全相異的認知,也直接影響其參與扶輪是得或失;快樂自在受人景仰感謝,還是反向汲汲營營,在午夜夢迴時,徒留一份惆悵和不安。選擇的權利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人,因為接受教育、體驗生活,而產生部份‘質變’,養成後天對事物許多複雜負面認知;筆者認為,扶輪創立初衷,正是保羅哈里斯亟求的一片淨土,使你(妳)反璞歸真,用善意、純良態度應對世事,讓扶輪人“自在聯誼,歡喜付出”。
或許,台灣社會已充斥太多負面訊息和思維,包裝在光鮮亮麗外表下的現實,慘況不勝枚舉。尤其在都會區、尤其在這個是非不易分辨、卻以政治光譜來撕裂人性的時空環境之下,令人膽颤心驚…。
扶輪人很容易得到快樂,條件是你(妳)真誠奉獻智慧、友情和時間,而且,也得以回收更高品質的自我充實成長及友誼,到那時,金錢多寡本就不是唯一能衡量你(妳)是否快樂的依據,受到肯定認同,才是真正不絕的快樂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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