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緣起
行之權益與行之便捷影響身心障礙者的社會生活,包含就學、就醫、就業、從事休閒活動等,鑑於此,本府積極建構適合身心障礙者居住的生活環境,其中交通服務方面,提供復康巴士服務協助身心障礙者從事各項社會活動。本府原於94年僅有20部復康巴士提供交通接送服務,深感資源供不應求,周錫瑋縣長上任之後積極推動身心障礙朋友之福利,獲得民間單位熱烈支持,自95年度至今主動捐贈復康巴士共計39部(95、96年度獲捐贈30部,97年度目前為止獲捐贈9部),目前均已上路提供服務,故本縣目前共計有59部復康巴士,但就本縣12萬9,843名身心障礙者而言,仍經常面臨供不應求的狀況。為建構無障礙生活環境,仍須持續增加復康巴士數量滿足身心障礙者交通服務需求,以解決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之不便。
貳、現況分析
(一)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之需求分析
臺北縣至97年6月26日止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縣民計有124,787人,其中有復康巴士需求之肢障重度以上6,569人、多重障礙重度(含肢障者)1,663人、視障重度以上2,190人及植物人868人。另97年度並開放中度肢體障礙者及含肢障之中度多重障礙者,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乘坐輪椅,亦可申請復康巴士服務(估計約1,515人),共計需求人數12,805人。平均217人共用1部復康巴士;倘包含所有身心障礙者,平均2,115人共用1部復康巴士,供需間落差仍大。
臺北縣政府為維護本縣身心障礙者行的權利,以紓解其搭乘一般交通工具之困難,自民國90年3月起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及「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開辦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期能使本縣身心障礙者在就醫路途更加便利順暢。截至97年7月計有59部復康巴士提供服務(臺北市目前有130輛),根據實際營運資料顯示,平均每車每日服務6趟次,平常日尖峰時段出車率將近100%,離峰時段出車率約為60%。97年6月載客趟次7,684次、載客數為14,909人次,月營收為新臺幣68萬6,441元(平均每車每月補助為新臺幣7萬2,500元),月載客里程為50,680公里。
復康巴士服務自90年5月開辦以來,至96年度服務人次由5,048人次增加為107,592人次,出車趟次由2,802次,增至56,111次,不論服務人次或出車趟次皆增加20倍之多,顯示身心障礙者對復康巴士需求殷切,以現有59部復康巴士,仍無法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滿足。
(二)本縣復康巴士服務營運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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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營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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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營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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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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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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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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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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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於中和市、永和市、樹林市、土城市、新店市、汐止市、鶯歌鎮、三峽鎮、瑞芳鎮、深坑鄉、石碇鄉、坪林鄉、平溪鄉、雙溪鄉、貢寮鄉、烏來鄉等共16個鄉鎮市之身心障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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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於板橋市、三重市、新莊市、蘆洲市、淡水鎮、泰山鄉、五股鄉、林口鄉、八里鄉、三芝鄉、石門鄉、金山鄉、萬里鄉等共13個鄉鎮市之身心障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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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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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預計8月份將再新增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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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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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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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北縣政府核定之計程車費率乘以二分之一計價,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安排共乘時,則以同時按下兩個計程錶之共乘費率鍵,其費率自動以6.6折優惠計價,駕駛員依各錶所列費用,按錶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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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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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一類:設籍臺北縣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重度以上肢體障礙者、含肢 體障礙之多重障礙者、視覺障礙者、植物人(可坐輪椅者)。
二、
第二類:
a.設籍臺北縣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度肢體障礙者、含肢體障礙之中度多重障礙者,且須檢附公立或財團法人醫院診斷證明書(有效期為6個月)加註須乘坐輪椅者。
b.設籍臺北縣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需至臺北縣輔具評估及資源中心作評估之中度身心障礙者。
三、
第三類:設籍臺北縣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需至臺北縣身心障礙勞工職業輔導評量中心作職評之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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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載客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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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8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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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8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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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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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6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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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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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載客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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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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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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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載客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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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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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1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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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服務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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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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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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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行駛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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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1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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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99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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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耗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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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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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6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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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銷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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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9,8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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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1,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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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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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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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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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00,000元(預估120部復康巴士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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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上述營運資料為97年1-6月每月營運資料平均數據。
2.已核銷經費為97年1-5月份營運單據核銷,另6月份經費核銷將於9月份辦理。
參、辦理期間
97年1月至12月止。
肆、預期效益
因社會各界熱忱支持響應,共同參與身障福利服務之推動,本府本(97)年度預計可再增加30部復康巴士,同時本府亦於本(97)年追加預算,預計於年底自行購置50部車輛,結合民間與縣府資源,本縣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將於98年度達到120部車隊規模,則可提升服務人次至全年度315,000人次,出車趟次提升至165,000次,將有助身心障礙者解決交通問題。車輛規格由廂式客貨兩用車8人座改裝並加裝輪椅升降機及其他輔助設備(詳如附件1:復康巴士車輛參考規格表)。
〈附件1〉
臺北縣政府復康巴士參考規格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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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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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冷式四缸或以上汽油噴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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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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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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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C.C.(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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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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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箱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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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鉛汽油,可容納65公升(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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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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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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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之車輛須符合環保署汽油引擎現行空氣污染防制及噪音管制等標準(驗收時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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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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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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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後一手排或四速自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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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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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身外部尺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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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長:4700MM(含)以上。全高:1900MM(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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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寬:1695
MM(含)以上。軸距:2800
MM(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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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身內部尺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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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高:1350
MM(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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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長:2600
MM(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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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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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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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PS(HP)(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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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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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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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KG-M)(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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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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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轉半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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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M(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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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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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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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原廠設計(含)同尺寸備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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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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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身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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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廠型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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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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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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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原廠絨布或合成皮椅座椅前座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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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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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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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碟後鼓式或四輪蝶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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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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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廠隨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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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後分離式空調系統。
(2)原廠三用音響。
(3)後視鏡,前門電動窗,中控鎖,尾門除霧線,尾門雨刷。
(4)原廠動力方向盤。
(5)隨車附含原廠工具一組。
(6)其他配備以原廠市售型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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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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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特殊設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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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椅昇降機
a、本設備按裝時不得影響車體結構安全及安全門使用。
b、須具備動力失效時,油壓動力輔助須具手動操作升降功能。
c、廠商須附所投廠牌型錄及規格。
d、拖盤收起時須折合兩邊可供人員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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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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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特殊設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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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椅固定座及安全帶
a、輪椅固定座共三條,按裝於後車廂地板每條間隔至少長115公分(含)以上,固定座之固定孔須能左右調整方便使用。
b、可同時至少固定三輛或以上之輪椅各附輪椅安全帶一組共三組,每組五條及安全帶收納帶1只。
c、配置安全鎚(剪)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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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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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內部改裝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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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車記錄器壹只。(2)計程車表貳只(匯率由本府指定)。
(3)活動式折疊椅五只(附安全帶)。(4)7mm±黑色橡膠墊(後車廂)。(5)3M隔熱紙、旗桿2支、方向盤鎖1支、遙控防盜器。
(6)車身噴字(由本府指定)。(7)年度牌照稅、燃料稅及強制險。
(8)側門加裝活動式階梯踏板。(9)滅火器5磅1支、尾門照明燈1只。
(10)車窗加貼隔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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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縣復康巴士型號
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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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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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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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ACE(已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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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SUBISHI(三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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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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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kswagen(福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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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已停產)、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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