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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二】

 

 

 

《華僑商報》的于氏兄弟


【二】《華僑商報》的于氏兄弟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至岷市,與《華僑商報》二代世交于長庚閒話兩小時許。長庚兄弟與我一起在報館裡長大,他父親是創立報社的首腦、學者、抗日烈士。戰後商報重整復刊,一九七年代為獨裁者馬可仕查封,並將長庚、長城兄弟遣配出境,來台灣遭我同一命運。一九八年代末期馬可仕倒台後又復刊,雖內容豐富,到底在華僑社會訂戶有限的環境下,獲利難期,故長庚兄的家境還是很困頓,接近貧乏的線上,然文人的性格猶是隨遇而安,守住父親遺留下來的事業《華僑商報》就足以快慰,畢竟社會的評價還是相當高的。是以我在歷次造訪中均未提到「祖宗不足法」這句話。其實在我的評價裡商報是雞肋,華僑人數雖增加,但有閱讀中文報紙能力的人口卻下降,既然前程堪憂,實應早日跳出泥淖以免浪費生命。長庚的子女均在美加等地,二老守在岷市似乎不是理想退休之所。

我問及何時到美加去探望子女及休假,卻拉出他們家庭內部鬥爭的事來。翌日與他對頭主角——長城之女婿Gary於酒桌上始知事情的半邊皮球。我與Gary曾數度會過面,此君頗具外交才幹,可說與我和佳甫是一丘之貉。我不願做和事佬,家內事很難討好,然Gary把我當做他唯一的救星。在兩造的情誼上來說似乎也明知最好是掩耳盜鈴。

五月二日返台的飛機上就草稿致長庚兄的信,彼此是半個世紀生死之交,執起筆來就非常沉重,重到好幾次把眼淚拖出來,字裡行間充滿辛酸的世故與友愛,不易為外人道。亦無法獲外人的了解,產生不了共鳴,多次以間接筆法勾出不便於直接表達的事物與情感。

信是改了再改,重抄一次,然後傳真去商報。只好以詩一句形容:「浮雲遊子意,落日故人情」。

 

 

長庚兄:

與君一席話,人生快事之一。昔長城兄在世時,曾與我數度在香港與廈門有十數小時閒話家常,本次在岷再遇Gary,亦閒話數小時,翌日勞動節無法與兄聯絡上,悵甚!

願諒弟非好管閒事,更不是無事生非,挑撥鬥爭,職業上不是律師,又不願做自告奮勇的和事佬,只是感觸萬千。

你們似乎均有十年以上心理不平衡所導致之「Boiling Prejudice」。遂致任何談吐均遭扭曲。

Gary與我談話時,重重複複表示:既彼此已失信心,宜「洗手」各奔前程。對商報並無惡意與野心,過去種種更非要求加倍的回饋或蓄意趁火打劫,唯一要求,多年稅務等墊款做合理的償還。苟若「皇城」已變成「Pompii」(水底的光影),當然都無法可提,夫復何言!

管見此點似乎合情合理足以採信,若吾兄認可,即在此立足點解決問題,事情簡單,那厚一寸餘的文件(存證、資產重估報告、股東名冊、辭職書、授權證明……),均可付之一炬。遺留下只是Gary清償單之認定程度問題,料想於半小時可冰消瓦解,昨日情懷大江東去!

當然弟過於天真,局外人講外行話。唯一足以採信者,乃弟內心猶存對商報一點多年來未全然冷卻的溫情。亦執筆之初衷。

縱然Gary是個不講理的惡漢流氓,更應以錢去「一了百了」,使個人重獲內心的平靜,好重頭收拾舊山河。世間事最難者莫過於金錢無法解決的事。

若是法律的戰場上而言,均是「氣話」與「對話」,顯然是少林派「梅花樁」上「狗熊」欲露一手的事。收益者是觀眾,徒令親者痛仇者快。

若商報對民族歷史任務猶未完成的話,當然它有其重整的條件與能力。股東們集體的志向猶未能產生「能力」的話,那就說明:

(一)社會已沒有商報存在的需求,歷史亦無法要求新意。好比弟之木材加工業在台灣,「夕陽無限好」。或是:

(二)商報貧血,急需企業經營的人才。要在商場上有前瞻性的眼力,有理財的魄力。

我知道我無法躲避「好事」又怕有自作多情之譏,但我已雙腳踏入古稀之年,應是「鳥之將……其言也善」。

棄筆時俯望山下是風風雨雨,憶昔半世紀來你我二人的往事,確實亦如是,風風雨雨!

有一天我們三人站立在上帝面前,我將懇求:「讓我們三人下凡做阿拉伯國王或酋長亦可,在盛世裡活一百年。上帝啊!請憑良心判斷,難道要求過份嗎?」

但願風和日麗的明天即將到臨。

華新謹

台北 一九九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