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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高爾夫委員會章程 Bylaw of New Millennium Committee |
壹、總 則
一、
隊名:本球隊定名為『千禧高爾夫委員會』。
二、
宗旨:以球會友,促進情誼,增進健康,培養高尚氣質,拓展生活空間。
三、
參加資格:凡千禧會會員及其直系親屬均可參加。
四、
會費:每人每年1,000元。
五、
組織:本球隊設置組織成員如下:
(一)本會設主任委員一員,由當年度會長自行遴選社友擔任,任期一年,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會務,並發展及推動會務。
(二)本會設總幹事一員,由當年度主任委員遴選社友擔任,執行比賽及各項會務,掌握本聯誼會文書、財務、總務、聯絡等事項,任期與主任委員同。
六、
會員權益:
(一)本年度
為配合千禧會餐敘,舉辦球場比賽共計四次,預定9月16日、12月16日、3月17日及6月16日。
七、
會員義務:
(一)遵守本會之各項有關規定。
(二)繳交會費。
貳、比 賽
一、
例賽:
(一)本會每次例賽為舉辦一次18洞比賽,共舉行
四次(配合千禧會餐敘)。
(二)比賽規則:
1.
採PGA國際比賽規則為準,再依球場單行規則辦理。
2.
歡迎會員邀請來賓參賽聯誼,但比賽成績不記名次或獲得獎項(未核定差點之新隊員亦同)。
3.
如有未盡事宜,得依主委決定辦理。
(三)
積分:
1.
排名積分:例賽總參加會友人數加五分為淨桿排名之該月最高積分並依序遞減。例:該月例賽會友人數42人,則淨桿排名第一之月排名積分為47,淨桿排名第二之月排名積分為46……依此類推;最後排名積分為6。
2.
得獎積分:
|
總桿冠軍 |
淨桿冠軍 |
淨桿亞軍 |
淨桿季軍 |
淨桿殿軍 |
|
10 |
8 |
6 |
4 |
2 |
3.
參賽積分:排名積分加上得獎積分為參賽積分。
4.
比賽成績(淨桿)相同時,以差點少者為先,差點相同時以後9洞少者為先,再相同時由倒數第18洞起,逐洞比較,以少者為先。
(四)
備註:
1.
歡迎來賓參賽聯誼,若參加千禧會餐敘必須另外繳交大會:
會員眷屬500元,來賓1500元
。
參、差 點
一、新會員加入差點之核算:
以二次參賽之合計桿數除以二再減72桿後再乘以0.9為新差點。
二、每月調整:
1.獲淨桿名次者需扣差點
|
差點
名次 |
0 |
10 |
15 |
20 |
26 |
31 |
|
淨桿冠軍 |
-1 |
-2 |
-3 |
-4 |
-5 |
-6 |
|
淨桿亞軍 |
0 |
-1 |
-2 |
-3 |
-4 |
-5 |
|
淨桿季軍 |
0 |
0 |
-1 |
-2 |
-3 |
-4 |
2.月賽淨桿低於標準桿者依下表調差點:*調桿計算以四捨五入方式
|
差 點 |
調 整 桿 數 |
|
0 ∼ 9 |
四桿調一桿 |
|
10 ∼ 18 |
三桿調一桿 |
|
19 ∼ 27 |
二桿調一桿 |
|
28 ∼ 26 |
依實際桿數調整 |
3.年度調整:
每年底以當年全數出席成績加總計算新差點,再與年初差點比較,以低者為次年度新差點。
肆、獎 品
一、例賽
|
獎 項 |
獎 類 |
獎 項 |
獎 類 |
|
總桿冠軍 |
獎
品 |
遠
距
獎 |
獎
品 |
|
淨桿冠軍 |
獎
品 |
近
洞
獎 |
獎
品 |
|
淨桿亞軍 |
獎
品 |
老
鷹
獎 |
獎
品 |
|
淨桿季軍 |
獎
品 |
|
|
|
第
四
名 |
獎
品 |
|
|
|
第
七
名 |
獎
品 |
|
|
|
B.
B. 獎 |
獎
品 |
|
|
*
依上列預算購買適當高爾夫用品。
二、年度獎:取積分前三名於年底頒發獎盃一座。
三、特別獎:凡於本會正式月賽中擊出一桿進洞者,全體會員每人贊助2,000元;
並由會費致贈紀念獎盃,由該員宴請全體隊員。
伍、其他事宜
有關本會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會友隨時提出討論並修訂之,以增進本球會組織章程之完備及有效運作。